2019年8月-11月,我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19〕667号)文件要求,依法对2户医药企业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1、福元药业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存在差旅费及促销费结转不规范;账簿摘要与经济业务内容不符等问题。
2、安徽省宣城市医药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存在会计科目运用不当;往来账款未进行重分类调整;债权长期挂账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责令被检查机构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宣城市财政局。对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进行公示。
宣城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