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2019〕401号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皖财综〔2019〕8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
财综〔2019〕401号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皖财综〔2019〕8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