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宣城要闻

我市出台党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18 16:46 来源:宣城先锋 浏览:
【字体大小:

  近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号召全市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发展总体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

  全市各企业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站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第一线,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党组织参与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将做好返岗职工管控、复工教育、职工生产生活服务等工作,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二、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宣传教育,着力做好企业出资人思想工作,引导企业履行防控责任,健全防控机制,落实“有疫防人员、有疫情检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五有”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有序复工复产。

  三、引导党员发挥作用

  企业党组织要采取设置党员示范岗、建立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等方式,组织动员企业党员,在健康检查、人员排查、消杀灭菌、隔离管控、舆情引导、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和企业恢复生产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积极服务职工群众

  企业党组织要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精神和基本防护知识宣传,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思想工作,引导职工群众理解、支持并自觉服从调查摸底、上门排查、体温筛查、隔离留观、跟踪监测等防控要求,推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发动职工、依靠职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对即将返宣的异地职工,尤其是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多途径加强点对点提示提醒,并协同配合所在地党组织做好疫情排查、防控等工作。

  五、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各企业党组织要监督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个方案”“一责两案”的要求,带领全体党员和职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攻坚克难、抓好生产。及时向企业宣讲上级各项惠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职工返岗和招工用工、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等困难。

  六、深入开展关爱帮扶

  企业党组织要加大对职工的关心关爱力度,对返宣隔离留观职工,积极提供相关生活服务帮助;对因患病或疫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要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实际困难;对疫情期间产生的劳动纠纷,要积极主动协调化解。

  七、认真践行社会责任

  注重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决抵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一切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自觉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结合共驻共建工作,积极发动企业党员配合参与单位驻地、居住社区等的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志愿服务。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党组织要充分调动党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加大急需物资的生产力度。

  八、做好信息报送

  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业党组织要及时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九、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注重发现、选树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勇于担责、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方式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广泛宣传,为抗击疫情营造良好氛围。

  十、落实工作责任

  市直有关单位党(工)委、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结合职能职责和企业需求实际,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有关行业党组织要加大对本行业系统内企业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企业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