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服务保障工作。
开通“绿色通道”,迅速启动疫情防控紧急采购程序。针对疫情防控形势,迅速启动疫情防控紧急采购程序,坚持特事特办和便利高效原则,疫情防控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采购进口设备无需审批,保障防控和救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妥善安排采购活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监管。一是暂停非必须采购项目。坚持防控疫情为重原则,对凡是涉及人员聚集,非疫情防控、非紧急的采购活动,一律暂停或延期执行。二是实行网上采购。按照“不见面、少接触”原则,稳妥开展不涉及人员聚集、可不见面办理的网上商城采购。(采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