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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2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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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9号),财政部调整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水利建设基金有关征收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免征有关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和民航发展基金。

现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

附件:1、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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