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月上旬,我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0〕843号)文件要求,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依法对我市2家地方金融机构(政府投融资平台)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1.宣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存在审批程序不健全;应收代偿损失金未制定统一的标准;税费申报存在遗漏等问题。
2.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存在审核程序不健全;内部往来款项核算不准确;账面资产类别存在划分不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全;待摊费用长期挂账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责令被检查机构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宣城市财政局。对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进行公示。
监督评价科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