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司法局《转发<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的函>的通知》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对2020年12月14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我局正在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具体文件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宣城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司法局《转发<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的函>的通知》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对2020年12月14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我局正在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具体文件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宣城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