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市财政局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约束。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年初指导各单位科学合理编制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需要,统筹下达 “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
二是加强过程管控。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对全市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设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每月对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动态统计,及时分析研究各县市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并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建考核。
三是推动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相关规定,各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均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