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时限
2020年度视同继续教育请于2021年3月前完成登记。
二、学分标准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或录取通知为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会议结束时间为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专业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则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结项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无正式文件的,以课题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时间为准,既无文件又没公开发表的课题不得折算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七)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50分钟算1学时;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50分钟算1学时;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50分钟算1学时。以上学时折算学分时,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学时折算2个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每学时折算3个学分;
(八)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参照上述学分计量标准执行。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入视同继续教育登记网站(http://61.190.70.224:8080/ahkj/accUser/space/business_index_edu.jsp),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2.有效申请人在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后提交至管理员进行审核。申请提交后,管理人员进行在线审核,无特殊原因申请人无需前往现场提交资料。
3.财政部门在未完成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申请信息。财政部门受理和审核确认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申请信息。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