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市财政局履职尽责、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55号),明确编报范围、编报方式、报送内容、报送时间等,层层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单位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组织收看省厅内控编报云培训会,对编报要求和操作程序进行详细解读。建立多渠道交流沟通信息平台,加强与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深入了解各单位内控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掌握编制进度,及时解答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编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三是严格审核工作。按照编制办法、操作指南以及审核要点等要求做好审核工作,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审核效率,杜绝基础性、逻辑性错误。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单位修改完善,切实提高内控报告编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