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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阅读次数: 作者:税政法规监督科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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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将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学习理论中心组、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计划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集体学习、“三会一课”、观看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进一步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我局持续贯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不断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局党委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具体部署。

(三)完善财政依法行政制度。持续完善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业务运行控制制度,涉及机关效能建设、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机关高效运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推进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行政执法活动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提高行政执法活动透明度。

(四)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力服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我局聘请一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研究讨论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复议等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对重要文件和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法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规范管理,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相结合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理财。一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明确各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围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帮助预算单位建章立制,进一步厘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申报审批、采购资金支付、采购合同管理全链条管理的政府采购系统。三是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年初根据单位项目申报情况,发布本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指导目录和实施目录均及时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四是规范资本合作模式。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完善机制、依法规范、稳步推进原则。我局作为主管单位,加强已入库PPP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落地执行,在PPP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出资比例和注册资本金到位期限,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融资需求、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风险分配和权利义务等。

(二)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依法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收入预期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管理的重点,理顺工作机制,明晰工作职责,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管全过程。在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批复中,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做到同步下达,完善动态监控,督促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实现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我局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根据国家和省各项降费政策出合情况,及时更新调整《宣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宣城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宣城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是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府采购监管、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网上办理,确保财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三是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缴分离制度,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2020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2,保留8个,废止34个。

三、加强宣传,筑牢法治建设基础

(一)坚持将宣传与工作结合。秉承“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宣传与各项工作相结合。一是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将普法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局党员干部坚持走访锦城社区500多户居民,以送宣传单、宣传册、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将普法与扶贫相结合,局干部在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大力宣传党的好政策新规定。组织干部到乡村集中宣传财政法规政策、解读民生工程。三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法、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财政法律法规。

(二)坚持重大节点与日常普法相结合。一是认真组织开展 “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指定牵头科室和相关配合科室,专人负责,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计划,活动现场向广大群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各项财政政策,对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积极参加市法宣办、司法局等单位组织的送法进企业、旁听法院庭审等各项活动,不仅做好普法宣传的实施人,也做好普法宣传的对象。

四、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发〔2017〕15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财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理财工作实际要求,扎实开展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抓好关键少数作用。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局党委学习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在单位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体财政干部主动学法用法。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审批流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完善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促进财政部门各项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积极宣传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如宪法教育减税降费、扫黑除恶、民生工程等,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宣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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