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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全力构建高质量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阅读次数: 作者:预算绩效管理科(税政法规监督科)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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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方位、多维度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宣城市财政局以规范评价程序为基础,以提高评审质量为保障,以推进结果应用为目标,着力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质扩围,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提前谋划,细化工作布置。近年来,围绕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先后印发《宣城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宣城市本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技术规范,提高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绩效评价工作,重新修订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按要求组建专家库,按程序提出第三方机构建议名单。通过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的总体导向和工作要求,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二是强化协作,督促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政府组织领导,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工作格局。坚持同频共振,细化财政部门内部职责分工,明晰评价协作机制。采取分类培训方式,指导预算部门健全内部预算管理组织架构,按照“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业务和财务职责。根据项目分类和资金使用性质,成立若干评价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评价组负责开展评前调研、资料收集、现场评价、意见反馈等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抓实抓细评价。逐年细化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由点及面扩大评价规模。2021年部门自评全覆盖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乡村振兴、网络安全、文化、体育等领域支出,覆盖专项资金、重大政策、部门整体支出、政府债务等4种类型共计37个项目,涉及资金约19.57亿元。市本级采取相关科室和第三方机构同标准、分项目共同开展的方式组织绩效评价,在培养财政专业力量同时,督促第三方提高评价质量

四是科学评价,保证结果客观公正。评价组分级分类,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内部核查、实地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方法,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评价。结合部门职责和中心工作,重点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运行效果;针对项目的特点,对照预期目标,对项目预算执行及其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进行科学的衡量比较和综合判断;重点关注政策出台和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结果、目标群体满意度,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组与被评价单位充分沟通,说明评价标准和扣分点,集体研究单位反馈的意见,做到科学准确,力争以高质量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我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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