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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农业科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23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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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优化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努力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县级为主、市级补助、争取中央和省支持的政府投入体系。各县市区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做好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主动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财政、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2019年,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2亿元,2020年,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4亿元,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有效缓解地方资金压力。

三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在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仍坚持把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美丽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相适应。市本级与县(市、区)安排相应专项资金,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及人居环境整治。

四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推进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进一步统筹整合涉农政策和资金支持茶产业发展,积极协调相关涉农部门,在安排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资金时,重点向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向倾斜,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

五是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调整、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方向、支出范围,明确衔接资金可以用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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