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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 作者:农业科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2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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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利局出台宣城市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全市水利改革发展。

为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办法》对水利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支持范围、分配方式、执行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事项提出了规范要求。

《办法》明确,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主要用于我市水利规划及前期、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行业管理等方面,根据工作任务、政策倾斜、绩效评价等因素分配,鼓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农户、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创新项目投资运营机制。

《办法》强调,水利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水利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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