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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同意收取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的复函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2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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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综〔2018〕1079号 关于同意收取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的复函的通知.pdf【465.73 KB】
财综〔2018〕553号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同意收取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的复函的通知.doc【2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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