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工作动态

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1-28 14:43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代理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从2018年7月至11月中旬,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建章立制,有序推进。下发《宣城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阶段和时间节点。

确定范围,随机抽取。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并代理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检查。针对2017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不足5个的全部检查。

依据法规,全面检查。检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检查内容涵盖了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条件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方面的内容。

依法处理,公开结果。对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报告上报省财政厅,并公开处理结果。(采购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