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3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委关于《宣城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的情况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该《办法》。
会议指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是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制度保证。
我委按照会议精神,统筹经营业绩考核等考核内容,在进一步征求市属国有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办法》,并报市委研究决定。(资产科)
2018年5月23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委关于《宣城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的情况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该《办法》。
会议指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是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制度保证。
我委按照会议精神,统筹经营业绩考核等考核内容,在进一步征求市属国有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办法》,并报市委研究决定。(资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