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会计管理专栏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电子证书领取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会计科(法规监督科) 信息来源: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03-06 10:39
[字体:  ]
各相关人员:
        2023年度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及评审审批意见下载
        (一)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要求,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http://117.68.7.48:8001/#/homepage),在“职称申报”—“当前申报情况”页面,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打印末页《评审审批意见表》(盖有评审委员会公章)。同时在“职称申报”—“个人中心”中,查阅“我的职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领
        (一)申领时间:3月5日至4月30日
        (二)申领流程:
        现场领取:评审通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自3月5日起至4月30日,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9:00-11:30,13:30-16:30,前往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财政窗口(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大厦1楼C1区101办公室)领取。5月1日后领取的请先电话预约。
        网上领取:评审通过人员登录本人“皖事通”APP,选择“安徽省”,点击“消息-服务提醒-资格证书领取提醒”即可进入,填写邮寄地址等信息申领。
        三、注意事项
        评审通过人员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及时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评审审批意见表》,交到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财政窗口电话:0551-62999759/62999848
        评审系统技术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65326880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