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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卫敏等572名同志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会计科(法规监督科)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02-2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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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经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卫敏等572名同志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24〕44号)批复,同意卫敏等572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3年11月19日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2023年度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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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修改出台《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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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