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会计管理专栏 > 通知公告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卫敏等572名同志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会计科(法规监督科)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02-21 16:47
[字体:  ]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经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卫敏等572名同志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24〕44号)批复,同意卫敏等572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3年11月19日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2023年度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