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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资产科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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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资产年报编工作,目前已完成资产年报编报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做好资产年报编报工作,市财政局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对资产年报的编报范围、编报内容、报送要求和数据填报口径、审核要求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并对报表编制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报表质量。

    二是规范管理,夯实基础。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扎实开展资产清查盘点,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资产卡片数据。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资产数据全面纳入核算和管理范围。

    三是从严审核,提高质量。根据2023年度资产年报编制的新要求,市财政局加大对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确保同口径资产数据与部门决算、财务报告、核算云数据衔接一致。同时,对年报编制注意事项以及审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梳理后在工作群进行共享,有效提数据报送质量。

四是分析归纳,提出建议。系统梳理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着力推动我市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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