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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4-1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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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办[2008]14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接属机构:
《宣城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业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宣城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根据《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84号),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坚持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政府非税收入为主线,以规范和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运作模式为重点,建立新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逐步深入推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从而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深化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全面界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职责;着力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改革;稳步实施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全新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平台。
(一)全面界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政府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国有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其他政府非税收入。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
(二)明确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部门的职责。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负责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解缴、拨付、票据管理、收支稽查等工作。
(三)着力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1、确定代理银行。根据《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5]85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与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合二为一,用于归集、记录、结算政府非税收入款项。2、收入收缴方式。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原则上采取银行代收方式,即由执收单位窗口开具《缴款通知单》,到设在政务中心的代理银行服务窗口统一收款、统一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对尚未进入政务中心的单位采取直接缴款、集中汇缴方式,即对于业务量较大的单位采取直接缴款方式,市非税局在单位端安装非税信息系统软件,由单位自行办理征缴业务;对不便直接缴款的非税收入,经市非税局批准,由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所收现款在5日内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缴入非税收入汇缴户。3、收入分解。政府非税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户后,再由市非税局按收入级次、科目类别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定期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同时严格控制政府非税收入减免退,积极探索对罚没物品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办法。单位代收代支资金,比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四)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改革。全面建立以《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体,以《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为辅助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体系。自2008年元月一日起原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款票据同时作废,各单位不得开具原收费、收款票据,财务部门不得以此作为报销凭证。同时改进票据管理方式,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单位票据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率。
(五)稳步实施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改革。一要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脱钩”管理。财政部门在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时,将政府非税收支预算纳入综合财政预算,支出按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实行指标管理。在非税收支预算下达后,市非税局根据各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完成进度,编制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将资金由金库或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设的集中支付总户,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计划下达单位用款指标。对因政策性因素需调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因非政策性原因未完成年度收入计划的部门、单位,财政部门相应调减其支出计划。对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超收部分由政府统筹安排,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二要科学合理核定单位收费成本,改进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办法,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强化政府对非税收入的统筹分配力度,实现政府从收入中按比例调控到政府对收入按比例分配。三要完善上下级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市与省、县政府非税收入分成一律通过非税收入汇缴户清算,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付上级执收单位或拨付下级执收单位。
(六)建立全新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要求,市本级自2008年启用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在财政、执收单位、银行三方同时安装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软件,实现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各执收单位和银行在信息系统平台完成开票、缴款业务,财政适时掌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执行、票据管理、资金收缴等信息,提高征管效率。
三、改革的实施步骤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以及管理需要,按照“总体规划、先清理、后规范;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自2008年1月启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清理本部门、本单位的所有收入种类、征收标准、分成比例报送市财政局、物价局。同时,市财政局制定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对代理银行、执收单位经办人员进行培训。2008年1—6月,选择市财政局、国土局、建委、房管局、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教育局、宣中、职业技术学院、外办、人事局、劳动局、交通局、卫生局、中心血站、民政局、林业局、物价局、人防办等20个执收单位和部门进行试点;2008年7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后,全面推开。县市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2008年底在全市推广。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不仅是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现实要求,也是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更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非税管理改革工作,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财政部门要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改革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强化对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堵塞跑冒滴漏和逃避财政管理的行为;各执收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做到应收尽收;财政、物价部门要编制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审计、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改革纪律,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有违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核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427号令)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281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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