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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食品安全工程 实施办法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5-1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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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食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食品工程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食品安全工程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为主线,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为着力点,以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为目标,在乡镇和社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有效履行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促进我省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2017年,在全市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当地积极性较高的12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5家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下同)进行项目实施,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构建食品安全初级“过滤网”,作为我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老百姓日常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让老百姓买到放心的食品,实现基层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改善。

    三、实施内容及建设标准

    按照一个乡镇所建设一个食品安全检验室的原则建立食品检验室;按照一个批发市场建设一个食品快速检测室的原则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

    (一)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检验室建设

    1、场所

    (1)检验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5㎡,水电、排污、通风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检验室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功能分区,应至少包括样品存放区、样品前处理区、样品检验区、试剂耗材存放区、清洗区、废物污物存放区等,并有显著标识。

    2、仪器、设备及试剂

    (1)仪器

    检验室的仪器能够满足日常快检项目需求,兼顾便携性、易用性、集成化、网络化等特点。仪器设备应具备有线和无线连接互联网功能,可上传检测数据至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查询、分析、统计和监管等功能,且系统软件有自主知识产权。仪器应内置微型打印机,有外接打印机接口。主要仪器设备应内置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知识库。

    食品快速检测仪器应至少具备检测以下项目的功能: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农药、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亚硝酸盐、二氧化硫、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四项、磺胺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组胺、甲醇、甲醛、吊白块、硼砂、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双氧水、火碱、丙二醛、酸价、过氧化值、苏丹红、罗丹明B、溴酸钾、苯甲酸钠、酱油氨基酸态氮、味精谷氨酸钠、三聚氰胺等。

    (2)设备

    检验室应安装空调,配置坚固、平整的仪器台和实验操作台,实验用前处理工具、样品柜、器皿柜和试剂柜以及保存检品的冰箱或冰柜等实验用基本设备。

    (3)试剂

    检验室应配备符合开展快检项目的化学试剂等耗材。

    3、工作人员

    (1)检验室应安排2名以上专(兼)职的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

    (2)检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在接受上岗培训后,能熟练使用快检室仪器设备。

    4、功能效果

    基层乡镇是食品安全监管最薄弱的环节,目前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在乡镇所建立食品检验室,主要检测蔬菜、水果、肉、鱼等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建成后的乡镇所食品检验室在做好日常监督抽检和应急检测任务的基础上,每个工作日至少完成10个批次的检测。乡镇所食品检验室的建立,可以满足所在乡镇日常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需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基层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

    1、场所

    (1)快检室的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0㎡,水电、排污、通风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快检室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功能分区,应至少包括样品存放区、样品前处理区、样品检验区、试剂耗材存放区、清洗区、废物污物存放区等,并有显著标识。

    2、仪器、设备及试剂

    (1)仪器

    快检室的仪器能够满足日常快检项目需求,仪器设备应具备有线和无线连接互联网功能,可上传检测数据至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查询、分析、统计和监管等功能,且系统软件有自主知识产权。仪器应内置微型打印机,有外接打印机接口。主要仪器设备应内置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知识库。

    快检室仪器设备应至少具备检测以下项目的功能:农残有机磷类、农残氨基甲酸酯类、甲醛、亚硝酸盐、二氧化硫、吊白块、甲醇、双氧水、苏丹红、罗丹明B、糖精钠、溴酸钾、蛋白质、过氧化值、过氧化苯甲酰、酸价、硼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兽药四环素类、沙星类、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黄曲霉毒素、罂粟壳等。

    (2)设备

    快检室应安装空调,配置坚固、平整的仪器台和实验操作台,实验用前处理工具、样品柜、器皿柜和试剂柜以及保存检品的冰箱或冰柜等实验用基本设备。

    (3)试剂

    快检室应配备符合开展快检项目的化学试剂等耗材。

    3、工作人员

    (1)快检室应安排2名以上专(兼)职检验员,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

    (2)快检室工作人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在接受上岗培训后,能熟练使用快检室仪器设备。

    4、功能效果

    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快检室,是把好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第一道关口。快检室将重点开展蔬菜、水果、肉、鱼等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项目筛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天至少应完成30批次的检测,农贸市场每天至少应完成15批次的检测任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增加检测批次,做到重点品种入市随检,并逐步实现市场内所有经营户、所有食用农产品品种的抽检全覆盖,让来源不明、质量安全存疑的农产品无法进入市场,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四、建立政策机制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五、建立审核机制

    2月28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下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方案,确定了2017年度全省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并下达项目计划。各县(市、区)要根据下达的项目计划,尽早开工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六、建立实施机制

    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现状,结合各乡镇和社区实际,突出重点,防止“一刀切”、盲目攀比现象。目前,我市乡镇非一乡(镇)一所,有的一个乡镇所负责管辖两个以上乡镇的食品安全。对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乡镇和社区,应重点扶持,优先考虑。对人口较少、交通不便的乡镇,只要设有乡镇所,均需建立食品检验室。

    乡镇和社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要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建设方案》为指导。乡镇所检验室、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土建工程必须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食品快检设备,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商省财政厅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乡镇、社区所在县(区)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招标采购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最后付款。乡镇所检验室、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建设改造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

    七、建立资金拨付和监督机制

    省财政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及时预拨奖补资金到各市县,待验收后进行清算。鼓励各县(市、区)按照省里规定的建设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进行建设(改扩建)。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每个乡镇所食品检验室补助20万元,每个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补助10万元。

    各县(市、区)要及时筹措建设资金,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现象,切实把民生资金用好用出效益。

    八、建立验收机制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抓好施工安全,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加大对各县(市、区)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督查,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奖补。

    九、建立管养机制

    项目建成后,为使乡镇所食品检验室和社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长期持久地发挥作用,一要加强对检验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二要配备检验检测专业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三要保障经费,各地要安排食品快检运行的必要经费;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防止闲置,成为摆设。

    十、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将乡镇和社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总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市、县(市、区)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和配套措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组织实施工作,量化任务,细化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三)部门协作,加强检查。省食品药品监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将建立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督查制度,根据《建设方案》确定的具体建设内容,对各县(市、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领导重视,配套资金落实,建设速度快、质量好的,给予表彰,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作为下年度安排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年底,将按照市民生办的有关要求,组织考核验收。

    (四)建立队伍,加强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检测人员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加大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检测人员水平。

    (五)舆论引导,公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的重要意义,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积极为群众提供免费的食品快速检测服务,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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