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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040402/201909-0000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部门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2-22
【部门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22 00:00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均衡性的特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国民素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力的奠基性工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我市自1996 年全面实现“两基”目标以来,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措施不断得到完善,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持续提高。2017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48%。同时也必须看到,尽管我们解决了孩子们“有学上”的问题,但离“学得好”、“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孩子存在着厌学的情况,有的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辍学,还有的因为家离学校比较远等多种原因导致中途辍学。一些地方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视还不够、部门职责不清晰,工作机制不完善,解决辍学问题针对性还不够强,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通知》制定的过程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7月28日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3日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两个《通知》出台以后,我们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入调研论证,反复协商讨论,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编办、市城乡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质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综治办、市扶贫办等有关市直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送审稿)。根据省《通知》要求,各市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我们拟定了宣城市人民政府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征求了各有关市直单位的意见。

三、制定依据及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规划纲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城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2017〕8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国家、省两个《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到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让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整地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到2020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进一步巩固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设,针对少年儿童失学辍学的主要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要求做到“三避免、一落实”,即避免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失学辍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这是辍学的三个主要原因)。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的责任。《通知》共分三部分,14条举措。

总体上看,《通知》一是健全了控辍保学的工作机制,提出了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二是明确了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方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三是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精准化帮扶政策,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家、因人施策;四是重点强调了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优先保障义务教育。

相关文件:http://www.xuancheng.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ce74d9420f7fea5478b6d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