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联合印发了《宣城市2017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就今年的工作目标及具体的工作内容做了明确的安排。
据介绍,《办法》运用科学管理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建设。通过调查摸底,科学布点、插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一次性建设补助、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全面提高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
《办法》中显示了我市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兜底保障为基石推行全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继续发放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均以现金形式按月打卡发放,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我市在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离不开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扶持,将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办法》中对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的各项要求,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通过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推动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同时对于医疗机构建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相关政策标准,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可同样享受该上述政策,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室且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补助,大力促进医养结合的发展。
《办法》还提出“以奖代补”的奖励机制,以全新的奖励机制促进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加大我市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我市将继续实行“以奖带补”,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