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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宣城市财政性资金管理领域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3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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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财政性资金依法依规合理使用,近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17个协同单位配合,共同制定了《宣城市财政性资金管理领域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

《措施清单》共43项,以《财政性资金管理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并结合各单位实际职能进行制定,凡被列入财政性资金管理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将受到18个单位的联合惩戒。

《措施清单》的制定将助推我市构建财政性资金管理领域联合惩戒跨部门协同长效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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