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综[2019]282号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省暂停征收随电费征收的0.5厘/千瓦时的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二、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清欠等相关工作。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变相继续收取。
四、涉及电价调整事项,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