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工作动态

宣城市积极推进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04-03 14:36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对辖区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市建立以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以“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为原则,通过实行“双向补偿”强化各地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同时,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建立了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自我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每月对各地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情况进行通报,年终清算。2018年1-12月,全市各县(市、区)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560万元,污染赔付资金1760万元,全市共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800万元。

    2019年,水环境生态补偿已纳入我省新增民生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将围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强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促进我市水生态更美好。(经建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