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2019〕26号
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卫民同志任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方润同志任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张宏强同志任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有西同志任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请按《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2019年6月13日
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卫民同志任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方润同志任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张宏强同志任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有西同志任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请按《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