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 检查项目类别 | 父类检查项目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备注 | |
会计监督检查 | 大类 | 检查项目 | ||||
会计监督检查 | 细类 | 会计监督检查 |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3、《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 |
会计活动 | ||
会计工作检查 | 大类 | 检查项目 | ||||
会计工作检查 | 细类 | 会计工作检查 | 《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 |
会计工作 | 财政部门上下联动检查。 | |
政府采购检查 | 大类 | 检查项目 | ||||
政府采购检查 | 细类 | 政府采购检查 | 《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 代理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