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印发通知,组织为期半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清查旨在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主要安排有:一是抓好准备工作。要求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全面清查。各单位根据资产财务数据、实物情况等,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特别是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及软件等无形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全面整改。针对清查中的问题,进行补缺补差。对应收款组织大力清收;对实物和无形资产健全完善明细台账,未入账的必须入账;对报废、调剂、转让按相关规定履行处置手续,并及时调整相关账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市财政局及时对市直部门(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