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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10:04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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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近年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对于该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照承担工作,结合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总体部署,针对存在问题和市人大工作意见,深入研究、采取具体措施,强化工作落实,补齐工作短板,推进问题整改和意见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 坚持高位推动,精心部署。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综合部署,对农村改厕等重点工作专项部署。2021年11月25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暨农村厕所革命推进会,市委副书记、秘书长吴爱国作出专题部署。12月8日,市长何淳宽主持召开乡村振兴专题座谈会,谋划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乡村建设行动,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2. 年底冲刺完成年度任务。我市立即行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开展检查督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全面完成。截至2021年底,全市农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竣工17274户,完成年度计划144%,48个改厕“整村推进”村全部完成建设,新增郎溪县为农村改厕长效管护示范县,完成体系建设并总结经验。4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任务和24个乡镇驻地生活污水设施提质增效任务全部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新建135个“生态美”超市,完成年度任务的168.8%。770个行政村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35.7万余人次参加行动;500个自然村实施重点整治,超年度计划160个。2020年度省级美丽乡村项目全部竣工,通过省级验收;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全市平均进度达78%,全部达到省定70%年进度要求,2021年度市级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持续推进美丽乡村片区建设,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关于“坚持因地制宜,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 对标沪苏浙拉高工作标杆。全市进一步从实际出发,对标发达地区,组织到芜湖、湖州学习考察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的先进做法和宝贵经验。注重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面临的主要矛盾及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阶段性工作任务。11月22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抓好示范片区建设的意见》,谋划全市以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为载体,利用2-3年的时间打造一批达到或接近苏浙水平的乡村振兴先进典型,片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所有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吸收人大建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宣城市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宣城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十四五”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村改厕“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实施美丽乡村提标扩面、自然村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四大计划”,强化基础设施、美丽乡村片区建设、乡镇外延服务功能、长效管护水平“四大提升”。

  2. 加强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和试点。根据《宣城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同时要求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确保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了《宣城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立足宣城乡村发展实际,对《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进行细化,提出适合宣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规划编制指引,要求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做到“八统筹一明确”,即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基础设施和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农村住房布局、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扎实开展村庄规划试点,打造规划编制样本。截至目前,全市省、市、县级村庄规划试点24处。

  三、关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1. 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在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仍坚持把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确保财政投入与目标任务相适应。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等渠道资金,强化整村推进的投入保障。各县市区每年均安排专项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3000万元,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等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争取省级以上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6亿元,其中农村改厕专项资金1301万元,有效缓解地方资金压力。

  2.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一是纳入考核。省级美丽乡村后续管护有资金、有制度、有人员要求纳入考核,省、市、县每年层层考核,督促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常态运行。二是示范创建。建立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宣州、郎溪、广德、宁国4个县市区为省级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每个县均总结创建模式,其余县开展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建立乡镇厕所管护站75个,管护队伍473人,管护体系机制覆盖571个行政村,覆盖率78.25%,受益群众135062户。三是开展已建工程“回头看”。2021年,市政府统筹协调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生态、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别开展多轮工程和机制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并建立问题发现整改联动机制,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落实排查整改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求: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市、县两级加强农村改厕工作建章立制,其中市级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改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十四五”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中,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列为重要内容,并通过具体措施加以推进落实。

  3. 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出台《宣城市2021年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三变”改革质量实施方案》,落实1359个项目纳入“三变”项目库管理。绩溪县先期开展省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郎溪和广德通过省级批复成为省级试点单位,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探索试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项目57个,盘活闲置宅基地6.5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通过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运营。

  四、对标清单,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当前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弱项,查找原因,强化整改。

  问题1: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发动群众开展“最美庭院”创建评选。进一步实施“十星清洁户暨最美庭院”示范带创建工作,全市十星清洁户总挂牌户数达452530户;“最美庭院”挂牌 69747户,创建深入千家万户。二是通过“生态美超市”建设发动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扩大“生态美超市”覆盖面和扩充服务内容,发动村民积极主动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将文明庭院创建和村庄卫生整治等相关内容纳入“积分兑换奖品”,2021年新建“生态美”超市135个,合计533个。三是引导广大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倡导农民投工投劳、以工代赈,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四是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改厕、安全饮水、垃圾治理等工作投诉渠道,发挥村民理事会、监事会作用,组织老党员、老干部义务监督。建立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监督的共建共享机制。

  问题2:非中心村、示范村尤其是边缘村、人口居住分散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性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指导。2021年,针对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进程的薄弱环节,明确要求以乡镇为主体,严格把关市场化服务公司资质及服务质量,约定好保洁清扫、收运范围和职责,严禁出现因层层转包导致的日常保洁清扫质量下降的现象。二是分类整治自然村庄。自2021年起,对自然村实施分类整治,一般自然村实施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500个重点自然村实行集中整治和持续管理相结合,对垃圾处理、农村改厕、河塘沟渠疏浚、村庄亮化、村容村貌进行提升。“十四五”期间将安排建设2400个美丽宜居重点自然村,其中2022年计划建设450个。三是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文明创建工作,全市组织春夏秋冬村庄清洁行动四大战役,根据时序要求和农村实际情况,分别安排重点整治任务和内容。突出整体推进和乡村周边、道路、水系两旁重点整治,由示范村向自然村延伸,整体推进全市农村环境整治水平。

  问题3: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收水量低、管网配套不完善。

  整改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拟定“十四五”期间的具体工作目标,到2025年完成75个乡镇驻地生活污水提质增效任务和25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实现乡镇驻地生活污水覆盖率达到75%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7%以上目标。为确保污水设施稳定运行,2021年我市开展了四轮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问题实行立行立改,确保排查整改到位。2021年度全市整体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督促指导各地依据已出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或意见)深入推进农村污水规范化运维,落实运维单位主体责任,发挥村民参与和监督主体作用。目前已实现72个乡镇驻地污水设施由第三方运维(另3个由村镇负责);绩溪和广德所有已建成的省级中心村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已由第三方运维,并督促指导其余县市区推动省级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探索转交第三方运维。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投资,郎溪和广德各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共申请中央资金约5000万元。

  问题4:农村饮用水水质保障水平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以往问题排查整治。2021年5月、10月,市县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排查,并重点排查脱贫人口饮水安全情况和水源条件、供水条件相对薄弱的供水地区;9月,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大拆大建、报废闲置的农饮工程,特别是2019年以来是否存在使用率低、运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7个县市区均未发现问题。二是强化供水工程日常监管。1-11月,全市县级巡检共抽检617处工程,检测水样2579份,合格2579份,水质合格率为100%。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养护。2021年以来,全市共落实资金2.55亿元,推进4处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制定《宣城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620处,受益农村居民人数77.47万人。

  问题5:农村厕所改造存在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以来,全市组成改厕专家团队49个,其中,市工作专班督导工作近10次,覆盖所有县市区。截至目前,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等层层组织政策、技术业务培训219次,培训2306人次。在乡村驻地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栏,向农户发放改厕及使用明细纸,在厕屋张贴厕所维修服务电话等。宣州区等地邀请省级专家对乡镇、村从事改厕工作的人员进行改厕技术和政策培训。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改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农村改厕工作协调推进,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下一步,将着力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专家技术服务队伍。严格质量管控,实行自然村改厕专家现场指导,对建设过程全程管理,村技术员全程指导,乡镇和县级验收全覆盖。

  问题6:村级医疗卫生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出台《宣城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 -2023年)》,制定村卫生室设置和村医岗位配置方案,完善消除村医“空白村”长效机制,启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紧密型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建立村医准入、管理、退出、补充和保障机制;通过村医免费定向委托培养和“村医育才”工程,建立稳定村医队伍发展机制。2021年全市共建标准化村卫生室343个,大力实施“千医下乡”,组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驻点工作1年。深入实施“万医轮训”,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进行“推磨式”进修和培训。截至2021年10月,全市共安排“千医下乡”77名、乡镇卫生院人员进修304人次、村医培训264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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