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我市建成市级政府公物仓平台,开通以来运行良好。
根据省财政厅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安徽省政府公物仓全面应用的通知》(皖财资〔2023〕194 号)文件精神,我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于5月底建成市级政府公物仓平台,公物仓实行网上运行的管理模式,不设实体仓库。
为规范公物仓运行管理,我局及时印发《宣城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出台后,我局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督促各单位将符合入仓条件的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公物仓平台入仓资产共827件,出仓资产113件,其中:市本级入仓资产730件,出仓资产70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公物仓推广应用力度,督促各单位做好低效闲置资产的入仓、出仓管理,做到应入尽入,并按照“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的要求申请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推动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共享共用,最大限度发挥公物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