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财税法〔2018〕540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时间的公告》(2020年第1号)、《宣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联合审核认定,现对2023 年度第二批宣城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以上非营利组织自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附件:2023年度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宣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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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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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 称 |
1 |
宣城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
2 |
广德市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