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推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报告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从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移交线索、开展分类处置、做好台账管理、落实激励措施、执行处罚规定等七个方面规定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地处非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加强与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和处非办的沟通汇报,积极主动报送可疑线索。要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模型精准度,弥补监测短板,提高预警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人员管控、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挥金融机构“站岗放哨”作用。下一步市处非牵头部门将联合市人行、国际金融监管局宣城分局等对各机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