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宣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确保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宣城市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32号),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明确了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清查、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等程序及管理要求,确保资产随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资产科)
为贯彻落实《宣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确保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宣城市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32号),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明确了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清查、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等程序及管理要求,确保资产随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资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