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1月,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延续、优化、完善的减税降费政策,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35.04亿元。
其中,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11.15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2.7亿元;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2.29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83亿元。其他政策如留抵退税等减负17.07亿元。
2023年1-11月,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延续、优化、完善的减税降费政策,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35.04亿元。
其中,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11.15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2.7亿元;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2.29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83亿元。其他政策如留抵退税等减负17.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