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2024年-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遴选原则,坚持规范有序、适度竞争,突出承保机构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基本导向和前提,制定印发《宣城市2024年-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产生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根据遴选结果,市县两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分别与承保机构签订《2024年-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服务合同》,并组织召开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通报2024年-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结果,布置下一阶段新旧承保机构衔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各承保机构结清未了事项和应尽义务,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顺利交接、平稳过渡。按照上级要求将我市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报告书面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顺利完成2024年-2026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