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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疑似误缴款项的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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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执收单位:

根据当事人退还误缴款项的申请,现将拟退还款项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七个工作日。

请各执收单位在公告期内及时核查以上款项,若属于本单位的非税收入,请确认收入并告知我局。公告期结束后,对仍没有执收单位确认的以上款项将按误缴款项退还缴款人。

特此公告。

附:拟退还款项

宣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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