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财政局多措并举,致力解决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问题,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强化宣讲、普法先行。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帮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更规范地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更公平地参与政府采购、社会公众更全面地了解政府采购。每月开展“上门普法”、“集中轮训”等宣讲培训活动,结合单位项目实际精准辅导。
双向承诺、压实责任。对供应商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度,在通过“减法”最大限度简化采购流程、减轻供应商负担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建立采购人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对采购人实行事前“书面承诺”备案制度,就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作诚信提醒告知,通过“加法”督促提醒采购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巡检、提升质效。紧扣“巡检”工作理念,依托“徽采云”监管平台,积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先进技术手段,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各类信息公告、采购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情况开展智能巡检,自动抓取违反公平竞争、公告不规范不完整、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不及时等问题,提升采购活动监管质效。
全面管控、严格执法。深化“日监测、周抽查”的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市政府采购指标运行情况。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反公平竞争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政采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