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虽然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但正因为有了组织的教育和疏导,我才能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卸下思想上的重担。今后我一定会振作精神,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不久前,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宣城市郎溪县姚村镇受处分的村干部毛某某坚定地说道。
2023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做好回访教育工作作为深化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重要载体,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让受处分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激发敢担当善作为的积极性和精气神。
为强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容错纠错“后半篇文章”,结合实际制定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实施办法,明确回访教育原则、对象、时间、内容、方式等,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再教育,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改正错误的情况,深入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此外,为避免回访教育一“谈”了事、一“访”了之,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按照“一访一档”原则,建立受处分人员档案,每次回访后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将谈话记录、回访教育对象的思想汇报、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各种权利的重要参考,实现法纪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同时,为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县级纪委监委将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采取“室组地”联动跟踪回访,使日常监督与跟踪回访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实时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向。结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方面工作,对受处分人员实行“精准滴灌”,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帮助解决受处分人员的合理诉求,不让其“掉队”。
“做好回访教育,既是对干部负责,也是对事业负责。我们将继续推深做实回访教育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教育、监督、管理、激励贯通起来,帮助‘跌倒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让‘有错’干部变成‘有为’干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