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全市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我市已争取第二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25万元,其中,市本级160万元,重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资金下达后,各级财政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迅速拨付至有关单位。
下一步,各级财政将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工作。
为进一步支持全市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我市已争取第二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25万元,其中,市本级160万元,重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资金下达后,各级财政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迅速拨付至有关单位。
下一步,各级财政将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