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持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在农田建设、种粮补贴、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发力,为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加快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提供坚实支撑。
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统筹用好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国债资金等用于农业农村投入。积极筹措资金5.2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16.7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争取国债资金1.3亿元支持建设5万亩高标准农田,逐步提高亩均投入标准。支持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水利设施建设,做好粮食生产“水文章”。支持印发《宣城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加快推动农业灌溉向节约集约高效用水转变。积极争取上级水利资金4.2亿元,用于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旱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治理、灌区工程建设等,持续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水利根基。
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帮助粮农吃上“定心丸”。聚焦种粮主体,紧盯惠农补贴,确保精准发放。依规及时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6亿元,引导农民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农民种粮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推广适宜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农业机械,及时调整补贴额和补贴范围,优化补贴兑付方式,突出优机优补、注重分类补贴。
降低粮食安全风险,织密防灾减灾“安全网”。会同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及时掌握墒情、雨情、水情、灾情,积极向上争取农业和水利防灾救灾资金3913万元。其中:农业防灾救灾资金297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水利防灾救灾资金94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度汛、水利工程设施水毁灾损修复等。市财政安排100万元,支持小麦赤霉病等农业病虫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