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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全面发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农业科 发布时间:2024-11-2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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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支农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聚焦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更高质量的财政支农工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支持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统筹用好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等用于农业农村投入,积极筹措资金5.2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16.7万亩高标准农田。依规及时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6亿元,引导农民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农民种粮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积极向上争取农业和水利防灾救灾资金3913万元,用于农业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安全度汛、水利工程设施水毁灾损修复等。印发《宣城市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资金使用高效规范。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市投入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4.3亿元,支持实施项目259个,用于产业发展比重为74%,超过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支持黄牛、粮食、茶叶等产业发展提升,推动项目向产业发展聚拢、资金向优势产业培育聚集,全面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根基。印发《关于<宣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增加衔接资金使用范围,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美乡村建设等。积极调度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印发《2024年市财政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市财政统筹751万元支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省级中心村建设。全市累计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28个,省级中心村561个。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1亿元,支持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提升农村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安全饮水、村容整治等公共设施条件。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争取中央省级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40个行政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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