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秘督〔2020〕16号)精神,宣城市教体局组成市级评估组,于5月7日至8日对宣州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市级初核。
市级初核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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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