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增进民生福祉,市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支持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一是强化市县财政投入。2024-2025年,全市财政安排资金约2900万元,用于包括老旧小区在内的住宅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实施,其中市本级约1900万元。二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市财政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约1.32亿元,支持我市老旧住宅更新改造。三是积极扩宽融资渠道。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2024-2025年,全市专项债券筹集资金2.32亿元,为我市老旧小区管理改造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鼓励小区居民通过自筹捐资、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支持住宅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