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效,近日,我市印发通知对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实行统一管理。
强统筹。会同市数据资源局出台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统一管理通知,明确管理范围、管理模式、资金保障和工作分工,从制度层面确定运维管理模式,避免各成体系、数据割据。同时,印发操作指南,指导预算编制、预算划转等工作,确保运维统一管理顺利有序实施。
摸底数。全面摸清市直各部门现有信息化项目运维底数,每年财政预算编制启动前,市直各单位报送下一年度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计划及有关材料,财政、数据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按程序上报预算。运维清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按照运维清单确定年度运维内容。
重效益。为切实发挥统一管理优势和财政资金效益,批准后的运维费用统一划转至市数据资源局,由其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公开招标等采购程序,择优选定运维服务供应商,并根据合同约定、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情况,统一向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