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区“三无”对象中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已连续第三年纳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该项补贴聚焦城区中最困难的群体、最迫切的需求、最实际的问题,实施两年来受到受益群体、基层社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该项政策的补贴对象为:宣城市主城区内“三无”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特困对象(指在“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等 6 项指标中,有一项以上不能独立完成的老年人)。主城区范围包括宣州区鳌峰、济川、澄江、飞彩、西林、双桥、向阳、金坝、敬亭山9个街道办事处。“三无”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及扶养人。
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每人每月100元。2016年首次实行是每人每月60元,2017年调整至每人每月100元。采取打卡发放,每月25日前发放到位。
补贴申请程序:申请人须填写《城区“三无”对象中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居家养老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经社区居委会调查、由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宣州区民政局审批并组织实施。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三无”对象均可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人户分离(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应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没有能力的申请人也可以委托亲属、邻居或社区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有关材料: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区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评估、初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街道(乡镇)负责对申请人员资格的审核工作,及时对居(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宣州区民政局审批。宣州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上报材料作出审批意见。宣州区民政局根据审定后的服务对象名单,报市级财政局申请“三无”对象中的特困对象居家养老护理补贴资金。
补贴实行动态管理,服务对象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不再享受。宣州区民政局、有关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城区发放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对象数据库,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对补贴对象进行定期核查。
政策解读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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