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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070301/201705-0000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处罚裁量基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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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处罚裁量基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10
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时间:2017-05-10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基准对应项目名称为“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处罚”的裁量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初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

2、违法行为的发生是因工作失误或客观原因。

3、没有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4、会计信息失真,造成较小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再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

2、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3、有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4、会计信息失真,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直接责任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多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屡查屡犯。

2、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3、有其他严重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4、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四)符合下列情形的,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直接责任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

2、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

3、提前或者延迟结账日结账的;

4、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

5、拒绝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会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企业可以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初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

2、违法行为的发生是因工作失误或客观原因。

3、没有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4、造成较小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企业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再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

2、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3、有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4、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企业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直接责任的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多次违反财务会计管理类法律规范,屡查屡犯。

2、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3、有其他严重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4、违反以上五款行为之一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