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资金保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全力保障资金需求。市财政每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满打足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用于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行。此外,市财政每年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信息化、应急装备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持续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要求,并对安全生产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三是助力防控重大风险。支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保障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有效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支撑保障能力。配合应急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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