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下旬-11月上旬,我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1〕610号)文件要求,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依法对我市2家地方金融机构(政府投融资平台)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1、宣城市国诚典当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存在账务处理、会计档案整理归档不及时;记账凭证编制不规范;典当贷款呆账准备金计提不足等问题。
2、宣城市瑞丰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存在会计核算、记账凭证编制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当;大额资产长期挂账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责令被检查机构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宣城市财政局。对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进行公示。
宣城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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